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荆门市地处湖北省腹地中心,荆山余脉、大洪山南麓的汉水流域,疆域形似三角,属南北气候过渡地带。东经111?51'-113?29',北纬30?28'-31?26',素有“地接江汉,门锁荆楚”之称,东望武汉,南连荆州,西临宜昌,北接襄樊。荆门市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。夏商之际,楚族南徙,“辟在荆山”,兼收并蓄南北文化,发展成璀璨夺目的楚文化,西周、权国,冉国建都于此;钟祥在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陪都,是时嘉靖皇帝行养之地。悠久的历史造就了宋玉、孙叔敖、养由基等一批在历史上产生一定影响的人物;留下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物,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屈家岭文化遗址、纪山寺及纪山古墓群、钟祥明显陵等。1994年出土的“中国第一古尸”系战国女尸,经国家文物局鉴定属稀世国宝。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型,年平均气温15.6-16.3℃,年日照时间1997-2100h,年平均降水量804-1067mm,无霜期239-255d,能满足优质稻生长所需的温光条件。主要景点:龙泉公园、博物馆、黄仙洞、元佑宫、大口国家森林公园、鸳鸯溪漂流、漳河风景区、空山洞、京山温泉山庄、明显陵。